人不可說自己無罪

有一次有一個非洲小孩子找到一隻生下來不久的小獅子,他就常用粥飼養牠,除了粥外,就甚麼都不給牠吃,甚至連一小片的肉他也沒有見過和吃過。後來,他很不愉快地發現小獅子成長後,大獅子還是按自己吃肉的天性吃掉了鄰家的小狗和幾隻附近的寵物。還有一個小山豬的寓言。有一隻小山豬說不相信有鱷魚。當牠聽就「鱷魚像龍一樣」牠就嘲笑說,「這是虛構出來恐嚇我們,干犯我們的自由罷了。」後來牠們既喜且悲的在沼澤河邊發現鱷魚。所以牠若說沒有鱷魚,只不過是自己欺騙自己罷了。

就如約翰一書裏有一節很好的經文,就是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。」(約壹一8)還有幾節經文提供那偉大的解答。「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。不是單為我們的罪、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」(約壹二2)

那些對於罪惡足以引致死亡不予重視的人,每每自欺地說出這句話:「上帝滿有仁慈和愛心,不忍懲罰世人。」不過,在上帝看來,罪就絕對不是用來開玩笑的一個字眼。上帝是把罪看得非常嚴重,因此一定要用祂的愛子,受罪犯般的死刑,作為唯一的代贖赦罪方法。上帝付出的代價是無限量的;世人卻往往無視這代價。對於這赦罪之大恩,我們緊關着自己心門,這才是極大的罪過。

上帝不因我們的罪即時懲罰我們。因為祂愛我們,祂給世人的鴻恩浩大,所以祂讓我們有高度的自由去祈求和認罪。要是我們拒絕祂獨一的拯救,責任就不在給我們醫治的主,卻在於那藐視而不肯接受治療的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