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字架

十字架是一種古代極殘酷的處決犯人刑具,在小亞細亞和中東一帶特别流行,通常用以處決叛逆者、異教徒、奴隸和没有公民權的人。不過除非是極度重犯,否則不會採用這種刑罰。聖經中清楚記下,耶穌被猶太教當權者送到羅馬帝國駐猶太總督彼拉多,為我們的罪被判處十字架死刑,但在祂死後第三日復活,復活後四十日升天。所以自從耶穌被釘後,十字架便成了我們基督教的信仰標記,不再是痛苦恥辱的象徵,變成了得勝的記號。有些基督教徒在胸前畫十字或佩帶十字架以堅定信仰、作潔淨之用或以紀念耶穌為拯救全人類的死亡。直到公元337年,君士坦丁大帝才下令禁,不可使用此刑具。時到今日,在菲律賓過復活節時,還有一些宗教狂熱者為要體驗耶稣被釘死的痛苦,會把此刑具套到自己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