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掌管人的生命

人之生命在誰掌管,我想弟兄姊妹一定清晰地回覆,說自己生命是在神的手中,因為神就是生命之主,祂所賜我們的生命是最可貴的。

在真理中說明,人的生命有肉身的生命和屬靈的生命同時在一個人裏面。肉身生命指就是血肉之軀,在歷史中是短暫的,就如聖經說,強壯亦不過八九十年。所以消極人都往往認為人生在世,壽命短少,愁苦郤多。保羅就把人的身體喻為一個帳棚,我們在世所過的只不過是帳棚的生涯,到了某個時限,就一定會被拆去。因此我們應當努力追求永遠的生命,人在世不要單注意吃甚麼?穿甚麼?住好房子或乘好汽車而放下了全心跟隨主的心,而應好好地作一個長久的打算。

這到底甚麼是長久的打算呢?聖經說得簡單清楚又易明,神就是要我們不可貪愛世界,因為愛世界,愛祂的心就沒有了,祂應許全地的人只要在有生之日,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,神的國度和永生和各樣為我特別預備的福分都會加給我們(太6:33)。我們中國先哲也有這話去勉勵人說:“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則近道矣。”意思就是對於先後次序,必須清楚明白,千萬不可輕重倒置。要先抓着優先的、要緊的,總要這就是在神的大小事上盡力,因為祂的小事,也比我們認為的大事重要。

每個人的人生中,首要解決的應該是信仰問題或可說屬靈生命上的問題,解決信仰的問題,才可真正地解決生命的問題,一定要信心不疑惑,緊記着因信稱義的道理,在得救的事上要作明智之人。“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,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。”(箴9:10)“人有了神的兒子(耶穌)就有生命,沒有神的兒子(耶穌)就沒有生命”(約壹5:12),使徒約翰說:“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”(約壹5:13)

讓我們帶着永恒的生命走每一步,得着那不壞的冠冕。